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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一直讀書和做報告的心得告訴我
想要把書念好
好像非得當宅男宅女不可了
因為我禮拜五晚上去逛家樂福(自願)
禮拜六晚上去吃火鍋
禮拜日下午去喝喜酒 晚上又去逛家樂福(非自願)
導致沒念到什麼書 但是我後來有惡補
真的 禮拜一和禮拜二有惡補(宅了很久 黏在椅子上)
但還是發現太遲了
我發現280幾題真的要花很多時間去背
所以勢必要當御宅族K書了
可是我又不喜歡這樣
好難取捨
讀書跟宅的差別在哪 宅在讀書 或宅在電腦或電視的差別又在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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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ck54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